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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人權教育在班級經營中

文/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 執行秘書長 李惠芬/台北市中正國小教師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人權教育是目前學校正在努力經營的一環,而「人權教育」為老師帶來更好的班級經營?或帶來擔心與害怕?如何可以釋放這些擔心,讓人權教育更落實呢?人權教育和班級經營如何緊密相聯?在此提供方法與經驗供大家參考。

現 場教師對於『人權教育』的憂慮最 近因為加入中華人權促進會的義工行列,到很多學校分享人權教育,真正感受現場教師對於人權教育的憂慮,憂慮來自對「人權」的不瞭解,很多老師認為學生已經 有很多權利,這些權利帶來的是,學生只要享受權利而不知道「尊重」與「負責」。這些憂慮我也曾身受其擾,主要是因為不知如何做而感到困惑及擔心。

當我開始接觸「人權」了解人權的內容時,發現,其中有許多人的權利,是我們很少與孩子深入探討的,這些內容其實可以逐一放入班級經營或教學中,幫助我們在班級經營上更容意易上手。

以下經驗分享:
透過人權教育排解孩子的糾紛

事件:小陽的眼睛受傷了
在我們班的告狀約定中,需要兩方同行【雖然有點困難度,但孩子也漸漸習慣此種方式處理。】
有一天,小陽氣急敗壞的跑來告狀,在這次的事件中,小陽被 同學用樹枝丟到到眼睛,所以有很大的理由可以生氣,但是事情總不是那麼簡單,告狀者通常是以自己的觀點來敘述,如:「我又沒怎麼樣,他就丟我!」而丟東西 的人,通常會說:「我沒有!」或「我不是故意的。」而這些常有麻煩的孩子,應該要有更公平的處理,彼此才能真正的面對問題,讓不舒服的情緒得以平復。

處理過程:讓事件還原
坐下來,讓雙方都能說出事件的過程。可以透過布偶、畫圖或用一些小物品,讓學生跳離事件來描述及重新看事情的經過,讓學生自己說明事情的經過,孩子會比較客觀處理和面對。

原則一:一次一個人敘述,輪流描述事件讓聽者能靜下來聽,說者能暢說欲言。

原則二:當版本有異時,要再重覆敘述,可以從彼此論述不一樣的地方再開始描述即可。

原則三:老師要聆聽,不要說教,讓彼此真正還原真相,孩子通常在冷靜的敘說中,會領悟或承認自己的錯。

原則四:讓受到傷害和傷害別人的孩子提出心中的想法。(孩子很單純大都是以道歉解決。)

這時老師可以問孩子,在這件事你們彼此可以負什麼責任?
讓孩子出想負責的部份,然後真正的去做出來。

處理結果:學習公平的對待及負責
在 以上的事件,剛開始小陽直說:「我沒有怎樣,他們就用樹枝丟我……」,經過兩次從頭到尾的描述,他開始改口,「因為他 們叫我走開,我才開始丟樹枝。」,另一方一開始表白的內容是「我們只是自己玩都沒有說什麼,小陽就用樹枝丟我們,後來我們也拿樹枝防衛……」之後他們又說 出:「小陽樹枝丟過來後,我們也反攻……」,最後他們也提出,「應該好好溝通,而不是用丟樹枝來解決問題。」他們彼此同意這樣的結論,也互相道歉。

從孩子身上得到的想法
孩子剛開始總是以自己的想法和觀點來描述,但是經過彼此的描述後,會再修正,而透過工具(布偶、小物品或畫圖)讓自己的情緒先緩和,孩子才能清楚的了解自 己做了什麼!述說的歷程也是一種聆聽的學習,學習尊重彼此,這時讓孩子再讀人權第1、3和29條,孩子更容易體會其中的道理。人權宣言第29條【我們的責 任】,是孩子在學習人權內容時,時時要搭配並行的,因為所有的權利都因為「我們對其它人是有責任的,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和自由。」,相對的彼此才 能擁有真正權利。

教學小秘訣:
1.在班級教室展示人權宣言三十條。
2.教學時播放人權的影片。
3.工具(布偶、小物品或畫圖)。
4.人權宣言:第3條【人人享有生命、自由和人身安全】第1條【我們都有自由而且平等的】第29條【我們的責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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